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下月施行
发布时间:[2015-04-20] 关注度:[]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,近日,市住建委根据有关规定,制定下发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》(京建法〔2015〕2号),办法共十五条,要求自4月1日起施行。管理办法重点强化了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五方责任主体的实体责任,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,对质量监督报告的提交和竣工验收备案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。目前住建委相关业务科室正抓紧开展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,确保下月开始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
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京建法〔2015〕2号
各区(县)住房城乡建设委,东城、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,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印发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5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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