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地区执业检查的重要提示
发布时间:[2016-04-21] 关注度:[]来源:北京工程咨询协会
北京地区各工程咨询单位:
根据《咨询工程师(投资)执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咨协业[2015]72号)的规定,执业检查工作于2016年3月25正式开始,北京地区工程咨询单位执业检查工作规定和要求如下:
一、执业检查范围
在京从事工程咨询业务,拥有工程咨询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(包括北京市属单位、中央管理企业和各部委管理企业)。
二、执业检查申报
请各单位登录中国工程咨询网(http://www.cnaec.com.cn),按照《执业检查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》在线填写《执业检查管理系统》。
申报系统启用时间:2016年3月25日。
三、初审单位
根据《咨询工程师(投资)执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执业检查实行属地化管理,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是北京地区的执业检查的初审单位。
请各申报单位按照《执业检查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》要求在线填报,并在2016年5月25日前报我会。
执业检查申报材料只上传完整的电子文件,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。
四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
联系人:孙京燕,联系电话:664155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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